查新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4-03-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查新的基本原则

1.文献依据原则:科技查新是以公开文献为依据判断查新项目的新颖性,不包括“使用公开”和“以其他方式公开”;

2.公正原则:查新机构应当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完成查新;

3.客观原则:查新机构应当依据公开文献客观地完成查新。查新报告中的任何技术性描述、分析对比、结论,不包含任何个人偏见;

4.独立原则:查新不受任何行政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查新委托人等的干预。

二、查新咨询服务范围

1.科研项目立项查新;

2.科技成果鉴定、报奖查新;

3.文献收录及被引检索;

4.论文查重、专著查重。

三、查新项目的委托与受理

1.由科技查新专职人员负责接洽、受理,受理委托项目时,须判断查新项目是否属于查新范围,查新项目学科是否属于本查新站受理的专业范围;

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查新站不予受理:

(1)超出本查新站受理的专业范围;

(2)查新委托人不能明确列出查新项目各个创新点或技术要点;

(3)查新委托人不能出具与查新内容相关的技术资料;

(4)查新委托人要求的交付报告时间过短,以致难以保证查新质量。

3.指导和帮助用户填好《科技查新合同》,对于用户不明确或难于填写的问题或特殊查新咨询要求,可与用户协商,或提出建议供用户参考。同时提请委托者认真阅读《查新须知》,并向查新委托人详细介绍查新咨询有关规定;

4.请委托人提交相关技术资料,如技术背景资料、总结报告、成果申请表或研制报告、所发表相关文献等,初步审查委托者提交的资料是否完善,是否符合查新要求。与查新委托人就查新要求、查新范围、完成时间、查新收费等达成共识;

5.接受查新项目的查新员须与委托人认真交谈,听取委托人关于查新项目的情况介绍,了解项目的技术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技术特点,了解查新委托人所掌握的该项目与同类研究的不同之处,初步判断查新项目的新颖点;

6.与委托人订立查新合同,合同书一式两份,统一编号,由查新员和委托人员双方签字,以示正式委托和受理;

7.一般情况下完成查新报告的时间:国内查新为5个工作日,国内外查新为10个工作日(从签定合同正式受理后开始计算)。遇有特殊情况,需加急处理者,可申请办理加急业务,加急费另计。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宋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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