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19 点击数:

 

关于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部系:

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在2018-2019学年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后,于本学期开始启动,为进一步做好评选工作,国家助学金评选必须严格按照《学生守则》(2017版)中《遵义医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进行推选、评选,并严格按照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文件要求必须优先保证精准扶贫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因为教育厅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固定,又必须确保精准扶贫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经校本部资助中心请示省教育厅资助办,校本部资助中心多次名额测算并与教育厅多次沟通后,为了尽量保证公平公正并按政策执行,最终名额分配采取确保精准扶贫学生获得助学金后,剩余的名额按部系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并且今年我校区国家助学金和去年一样,将不分等次,全部按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的标准来评审发放。

2、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就读子女资助工作的通知》黔教助发〔2015〕14号文件,对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就读子女也必须给予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子女应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证、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材料齐全方可提出申请。另外,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城镇低保户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3、各部系成立以部系领导任组长,辅导员、老师代表、学生代表为成员的部系资助工作组。要严格评审程序,评审结果在年级及学校进行公示,要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严禁轮流坐庄、平分国家助学金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评选要经过年级评议小组评议,部系公示,部系学生资助工作组讨论通过。评议小组评议时,需有评议小组成员签字的会议纪要(年级),部系资助工作组组长签字的会议纪要(部系),评审报告。

4请各部系于2019年3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交到学工办资助中心办公室:

(1)《贵州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1份(《申请表》不能手写,照片与填写内容均需打印,照片可以黑白打印,签名处需手写签名)

(2)《贵州省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纸质盖章1份及电子版

(3)评议小组成员签字的会议纪要 纸质盖章1份(年级)

(4)部系资助工作组组长签字的会议纪要 纸质盖章1份(部系)

(5)公示资料 盖章纸质1份

相关表格电子版见附件,如有不详,请向我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756--7623385。

                                                    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学工办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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