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2023-2024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8-26 点击数:

各院部系:
 一、请通知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老生)于2023年9月4日前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部系汇总后,再交到综合楼(3222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以便我中心及时在贷款系统中录入贷款相关信息,保证学生助学贷款成功办理及发放。2023级新生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各院部系收齐后9月8日前交到综合楼(3222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二、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资金中学费、住宿费部分将直接划入学校账户(其余收费项目需学生自行缴纳),剩余资金留存在学生助学贷款账户,学生提取到绑定银行卡后使用。

三、有极少部分省份办理的不是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的,请按当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要求进行办理。

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交材料注意事项如下: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办理好的同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回执受理证明》需按班级、年级、部系汇总收齐后交到学工办资助中心。还未办理的同学请尽快办理,过时将不能办理贷款。

2、网上远程办理续贷并成功的同学,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打印后交到我中心;在生源地资助中心现场办理贷款的同学,生源地资助中心直接反馈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3、每位学生需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左上角写上学生本人正确的学号、专业、学费、住宿费以及这两项合计金额(学费、住宿费标准以在学校财务公众号上的查询结果为准)。受理证明沿虚线裁剪,虚线以上部分交给我中心,虚线以下部分有学生支付宝账号及密码的,学生自己留存,并请尽快登录贷款支付宝账号修改个人密码。
 4、请贷款学生认真核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上的信息,若学校名称和毕业时间有误的,请及时联系生源地资助中心进行更改后,再将正确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我中心;若只是学号、专业有误,可直接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上手写修改后交我中心。若有不详,请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756-7623385。


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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