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各党总支、党群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文件精神,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选树先进典型,宣传优秀事迹,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激励我校辅导员、班主任认真践行立德树人的崇高使命,学校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度“辅导员年度人物”“优秀教师兼职班主任”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辅导员年度人物
原则上应为我校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中共党员,连续从事一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两年及以上。两年内获得校级及以上“辅导员年度人物”称号及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老师不再参与推选。评选名额为10名,其中珠海校区2名。
(二)优秀教师兼职班主任
我校2018-2019学年度教师兼职班主任且在岗工作时间满1年。评选比例为院(系)教师兼职班主任总人数的20%以内。
二、评选条件
(一)辅导员年度人物
1.政治信念坚定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能力突出,具备较强的理论宣讲能力,在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实际效果突出,能够有效发挥引领作用。
2.师德师风优良
热爱辅导员工作,道德品质高尚,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
3.业务能力过硬
能够很好地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做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4.育人实效突出
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受到广大师生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且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
(二)优秀教师兼职班主任
认真履行《遵义医学院兼职班主任工作管理实施办法》(遵医院办发〔2015〕4号)文件规定的工作职责,师德师风优良,班级管理有特色有亮点,育人实效突出。在2018-2019学年度教师兼职班主任考核合格,且学生评分≥25分。
三、评选程序
(一)院(系)推荐
各院(系)推荐优秀专职辅导员、教师兼职班主任参评,其中辅导员年度人物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其他院(系)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优秀教师兼职班主任推荐名额不能高于院(系)教师兼职班主任总人数的20%。
请各院(系)于2019年12月19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和事迹材料等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校学生工作部(处)邮箱:zunyixuegong@163.com;纸质版材料盖二级党委(党总支)公章后,报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政治教育科,一式一份。事迹材料字数3000字左右,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主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院(系)辅导员XXX事迹材料”或“XX院(系)教师兼职班主任XXX事迹材料”。
珠海校区按照评选条件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并按时将评选结果(盖珠海校区党委公章)与候选人推荐材料报送至学校学生工作部(处)。
(二)组织评选
1.学生评价
辅导员年度人物在院(系)推荐的基础上,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开展推荐候选人的学生评价工作,学生评分≥80分(满分100分)方可进入评委评审环节(珠海校区推荐人选的学生评价环节由珠海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开展)。教师兼职班主任学生评分以2018-2019学年度工作考核时学生评分为准,学生评分≥25分(满分30分)。
2.评委评审
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评审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
3.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
评委组评选意见由学生工作部(处)提交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最终评选结果。
(三)结果公示
最终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网页予以公示。
(四)表彰宣传
学校将对2018-2019学年度辅导员年度人物和优秀教师兼职班主任按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并开展先进典型宣传教育活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黔燕
联系电话:28643565
邮箱:zunyixuegong@163.com
附件:1.2018-2019学年度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推荐表
2.2018-2019学年度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汇总表
3.2018-2019学年度优秀教师兼职班主任评选推荐
表
4. 2018-2019学年度优秀教师兼职班主任评选汇总
表
中共遵义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