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区2020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
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系:
为激励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对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文体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根据《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黔教学发﹝2018﹞169号),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20﹞127号)要求,现将校区2020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要求:
(一)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从严把关。评选结果要逐级公示,全面听取学生反映,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部(系)提交材料时,须提供公示材料(公示张贴图/截图等)。
(二)各部(系)按照附件《填表说明》的具体要求指导学生填写、上报评选材料,不能自行制作、更改,有填错的,一律发回重填。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材料请勿用订书机装订,用长尾夹夹上即可;
2、表中所填所有学生信息与学信网信息一致,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学号勿出错;
3、登记表填写过程中需换行,请使用Alt+Enter键。
二、评选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
1、获得2019-2020学年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奖励。
2、评选学年必修课程无重考、补考、缓考(因公缓考除外),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5%以上。
3、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标准(即体测成绩≥80分,以附件学校体测中心提供的体测成绩为准)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1、获得2019-2020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奖励。
2、评选学年正在担任学生干部并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3、评选学年必修课程无重考、补考、缓考(因公缓考除外),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10%以上。
4、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标准(即体测成绩≥80分,以附件学校体测中心提供的体测成绩为准)。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
1、获得2019-2020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奖励。
2、评选学年全班同学无违法违纪行为,学年考试班级平均成绩名列同年级前茅。
3、全班95%以上同学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标准(即体测成绩≥60分以上,以附件学校体测中心提供的体测成绩为准)。
三、评选名额分配
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 |
四、时间安排
各部系评选材料(包括:附件2、3、4纸质版,一式一份双面彩色打印;附件5、6、7的电子版与书记签字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一份单面打印;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竞选者事迹材料电子版,2000字左右)请于10月14日(下周三)11:00前交至学工办学生科;学工办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在全校区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上报学校和省教育厅。
附件:1.2020年省优评选填表说明
2.2020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登记表
3.2020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2020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5.2020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汇总表
6.2020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7.2020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8.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9.2019-2020学年体测成绩(学校体测中心提供)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