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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方案

发布时间:2023/08/22 14:14:03 发布者: 点击:[]


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创办于2001年,地处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枢纽城市——珠海,区位优势得天独厚,是遵义医科大学与珠海市合作共建的珠海市唯一的公立医学高等院校,也是贵州省高校唯一在省外设立的校区,纳入广东省教育厅省外高校在粤办学机构管理。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已成为一所在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定影响力、办学质量过硬、医药特色显著的高等院校。校区学科专业布局精准对接“健康珠海”建设和珠海四大主导产业之一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目前已形成本硕博完整、医药特色显著的学科专业体系。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经学校批准同意,结合珠海校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体育教师。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能力素质。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十)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香港、澳门学历者,不作外语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官网(http://www.zmu.gd.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3年8月22日到2023年8月30日止。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邮箱投递报名材料,不设现场报名点,不受理其他形式的报名。报名邮箱zuzhirenshiban@163.com 。

2.报名时间

2023年8月31日09:00至2023年9月1日17:00。提前投递或过时投递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报名不成功。

3.报名要求

3.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2岗位要求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的,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取消的岗位在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官网上公示。

4.报名材料:

4.1《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报名表》(附件2)。

4.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4.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岗位条件所需的其它佐证材料及个人简历一份。

4.4同意报考证明。

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5无犯罪记录证明。

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以上材料提交扫描件,打包后以“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发至指定邮箱。应聘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报名所需的全部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若提交的报名材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资格初审

校区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9月5日在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官网发布,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如初审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须按初审反馈意见在9月8日17:00前补充完善并提交。

特别提醒:

初审只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和上传材料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所提交信息和上传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各项要求,确定自己符合招聘条件后,再选择符合自己的岗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6.资格复审、申诉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9月15日8:30--11:30到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组织人事办公室完成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交前款“3.报名材料”要求的所有材料,请将材料复印并按顺序整理装订。同时,现场设资格审查申诉渠道,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聘者可在此期间进行申诉。组织人事办公室按规定对申诉者的报名材料重新审查。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到财务与国资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14室)缴纳报名费100元人民币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由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组织人事办公室组织实施。

1.笔试

1.1笔试时间:2023年9月15日14:30~16:30。

1.2笔试范围: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3笔试地点: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综合楼,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4笔试方式: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5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根据岗位开考条件及考试成绩确定入围面试的名单,未参加考试和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前3名进入面试,若第3名、第4名同分的情况下第3名、第4名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官网上公布。

特别提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应聘人员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属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以电话方式通知)。

2.面试

根据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组织面试,面试由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组织人事办组织实施。

2.1面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周六)。

2.2面试地点: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具体考场见后续通知)

2.3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分为综合能力考核和实践能力考核两个环节:

a.综合能力考核:占面试成绩的4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含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及对报考职位的匹配性等。

b.实践能力考核:占面试成绩的60%,由报考职位相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实践能力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百分制),才能按规定进入体检。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官网上公示。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官网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意识形态、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至2023年9月1日17:00前未完成报名以及未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的人员,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结果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及时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监督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756--7623328

监督电话:0756--7623199

本方案由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负责解释。

附件:1.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