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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2021-05-25 14:35   审核人:

一、对符合休学病情的学生,普通疾病需要有三级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传染病必须有由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精神疾病必须由精神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开具休学诊断证明。根据休学诊断证明,校区对患肺结核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

二、患者经过规范治疗,病情好转,普通疾病需要有三级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传染病必须有由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精神疾病必须由精神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开具复学诊断证明,建议复学,并注明后续治疗管理措施和要求。校区凭复学诊断证明为学生办理复学手续并督促学生落实后续治疗管理措施。

三、休、复学诊断证明需经校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签署确认意见并加盖印章后,各相关部门才予以办理休、复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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