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教室、实验室、教师单身公寓等场所由各部系办师生员工拨打7623340(3340)报修或直接到楼栋保安处登记报修。
2.物业管理中心接单后,安排维修人员维修。
3.维修人员维修完毕后,由报修单位对维修进行验收、并签名确认。
4.维修人员将报修人签字确认的报修单带回,按序号妥善保存。
5.如遇检修耗材用完或无特殊配件时,由维修人员作好解释工作,并及时将情况反馈至后勤总务科联系采购,货到安排修理。物业维修人员不能维修的,由维修人员作好解释工作,并及时书面报后勤总务科,安排专业维修公司维修。
6.物业管理中心维修监督电话:7623366。
7.后勤总务科维修监督投诉电话:7623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