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首页  后勤概况  新闻中心  规章制度  党建工作  后勤服务  图片展示  下载中心 
学校规章
 法律法规 
 学校规章 
下载中心
珠海市参保人登记信息变更申报表
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因病缺...
大学生异地管理申请表
大学生医保申报模板
办公联系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海岸
后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主任:7623319
各科室部门电话
后勤管理科:7623037
总务科:7623341
设备管理科:7623330
招标管理科:7623330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学校规章 > 正文
 
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规章制度
2021-04-30 10:59   审核人:

为做好珠海校区教职员工生的预防保健和治疗常见病,保障健康,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校内清洁卫生工作,根据《学校卫生条例》的规定,制定如下规定。

  1.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协议。牢固树立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2. 医护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资格证、执业证,要持证上岗。

  3. 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做好师生常见疾病和一般外伤的治疗救护和转诊工作。

  4.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建立的学校疫情报告制度完成上报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和学校领导,按照学校内部的“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蔓延。

  5. 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做好传染病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卫生行为习惯,定期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6. 做好学校运动会等大型集会活动期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卫生保健工作。按照学校内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理。

  7. 严格执行学校的”因病缺勤追踪制度”,获知学生患病情况并尽快处理。完成学校内部的”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教育制度”、“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工作内容。

  8. 遵守和服从珠海市卫健局和社保局、疾控中心的管理规定,服从当地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和监督管理。

  9. 所购进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分规定的标准,必须在签订合同的医药公司购买,发现有伪劣药品及保质期短的药品一律退货。不得抬高药品和治疗费的价格,对所有药品、治疗费等要明码标价上墙公示,增加透明度。

  10. 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定期检查药品,注意失效期,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11. 卫生服务中心购置的简便医疗设备及医用器械,要做好维护和常规消毒,严防医源性交叉感染。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由护理人员专人负责。发现生锈、破裂,功能不全即保修或者淘汰。

  12. 对诊室、治疗室及各个房间和所辖区域要保持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盛放生活垃圾的容器及时清理;医疗垃圾用医疗垃圾储存箱和转运箱密闭存放。

  13. 服从当地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监控,卫生服务中心不具备输液治疗条件时,不要开展输液治疗业务。如有危重病人,立即联系120送医院处理。

  14. 建立和完善学校卫生的各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教学卫生、环境卫生、饮食卫生等,实施卫生监督。

  15. 爱护公共财务,要常检查房间内的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后勤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16.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相关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

  17.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协议。牢固树立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18. 本制度由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2020年11月3日起施行。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 技术支持:校区信息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