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珠海市环保局、卫生局、市容环卫处联发《关于医疗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通知》(珠环字[2002]21号),设备管理科对医疗垃圾进一步细化管控,规范医疗垃圾收运工作,更好的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2021年4月22日,医疗垃圾收运工作在设备管理科全程监督下,由市容环卫收运公司工作人员按照标准化要求搬运装车。(审核:秦继迅 撰稿:李东泽 摄影:李东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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